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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私拆”电子邮件也犯法

1999-04-18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阿根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委托律师向法庭提起诉讼,状告一家杂志的发行人在没有经过电子邮件收件人同意的情况下,在该杂志上发表了数份他在因特网上发出的电子邮件,认为“私拆”其电子邮件,侵犯了理应受到法律保护的通信隐私权。阿根廷一刑事法庭4月12日作出裁决,判定电子邮件同普通邮件一样受法律保护,“私拆”电子邮件是犯罪行为,必须受到法律制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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